20241215讲道讲章_信与义的关联

信與義的關聯

羅4:1-8; 12/15/2024; BCBC/IOUC; Rev. Paul Wang

引言

儘管信心是新約聖經的突破,然而,保羅仍舊努力從舊約聖經中牽出一條恩典的連線。信心在亞伯拉罕的見證中,就是一個簡單的動機、且無條件迎接生命的風險與挑戰。我們來看第一點:

信心的內核

既然是一個動機,就必然與信心所結的果子相連。首先,肉體何所得?什麼是肉體?肉體就是與靈性相背道而馳的腳步,行出與神相背離的痕跡。肉體在本質上就是亞當的生命、或是延續亞當老我生命的價值觀體系。在這個原則下,並不分是誰,即使是亞伯拉罕也是如此。保羅的意思是說,任何人都要面對肉體的情慾、今生的驕傲。如果亞伯拉罕的倚仗僅僅是神對他的揀選,那麼,保羅就要問:我們的祖先“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”?我們決志禱告信了主,也彷彿進入一個屬靈大家庭裡面。同樣的命題也擺在我們眼前,“憑著肉體我們又能得到甚麼呢”?

其次,可誇無可誇。誇口,是因為我們彷彿以為有什麼可誇的,對嗎?當人完成一件事兒之後,難免會有一種期待感,看看別人如何評估自己,對吧?特別是得到別人的肯定或誇獎,心裡面也會美滋滋的,會嗎?這其實就出現了所謂的“可誇之處”的誘惑,常常是隱藏在內心深處、不輕易示人的。這種“可誇之處”的本質,就是我們因行為稱義的苗頭冒出來了。尤其是當我們心裡還在期待別人,說幾句自己內心渴望的話語,就已經中招了。當然,要做到自我認定我們在神面前並無可誇之處,也非易事。

最後,因信算為義。這是一個難題,對嗎?被誇或自誇是我們的本性,卻要活出在神面前毫無所誇,也著實有些難為。那怎麼辦呢?這時保羅也引經據典了,他說:“經上說甚麼呢.說、『亞伯拉罕信 神、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』 什麼叫做“算”為他的義呢?算這個字在原文是記帳的意思,就是說,亞伯拉罕的信心被神記住了、並且被存入帳本裡了。在神的國度裡,一旦人的信被神記上帳,就被存為義了。當然,信心本身並非義,也無可誇的行為。只是,信心卻是義的根源,也是因信稱義的依據。我們看第二點:

信心的相連

信心若要與神的義相連,中間就需要有恩典作為橋樑。那麼,恩典的本質又是什麼?恩典的核心,就是自己不付代價,就白白得到了。首先,恩典的由來。恩典是為赦罪而預備的,為什麼呢?因為得救是本乎恩呀,當然也因著信。那麼,怎樣才不叫做恩典呢?保羅說,“作工的得工價、不算恩典、乃是該得的。”無論我們做了什麼,一旦覺得是自己應得的,就遠離神的恩典了。人一旦離開神的恩典,即使你曾經得到什麼,也會失去的。既然是恩典,就不能倚仗自己所擁有的。所以,人若要得到生命,就必先要捨棄生命。就是老我的生命、亞當的生命、必要毀滅的生命。

其次,稱罪人為義。保羅說:“惟有不作工的、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、他的信就算為義。”什麼意思呢?神的拯救大功,就是稱罪人為義。從神的角度來看,當他差派基督耶穌道成肉身、捨命十架、三天後從死裡復活的時候,稱罪人為義的節奏就開始了。一個罪人得救了,天上的天使天軍就在天上歡呼、讚美神的恩典。世人可能難以明白,為什麼神稱罪人為義,有什麼了不起?其核心就是因為人不配,並且還滿身罪污呢,怎麼就被稱為義人了呢?連撒但也不理解,上竄下跳的,控告神的兒女!但沒用!

最後,信就算為義。被神算為義,是神單方面的作為。這就是我們的得救,全然是一份恩典,並沒有人誇口的成分。人就做一件事,就是去信!信什麼呢?信神呀!信怎樣的神呢?保羅非常仔細地說,是信,而且是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。我們是被神稱為義的,而不是自己賺取的。唯有在這種情況下,人的信才會被神算為義。所以,稱罪人為義,既是神的作為,也是人所信的內容。當然,信不是僅僅知道,乃是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我們的神!講得形象一點,就是要信到上帝裡面去。我們看第三點:

信心的本質

落到人生的實處,信心的本質就是人要在神的面前蒙福。首先,被神稱為義的有福。將信心與有福相連接,是新約聖經的一大啟示。特別是耶穌在登山寶訓上,說了八種有福之人的光景。無論是哪一種福氣,都必須是以信心為基礎的。憑什麼說虛心的人就有福呢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你若想得到天國,就必先信有天國呀!清心的人有福,是因為他們必得見神。同樣,凡來到神面前的,就必先信有神呀!而且還必須要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對不對?相反,人若是不信呢?那就不可能領會聖靈的帶領、更加不會相信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,也就不會是有福之人了。

其次,被神赦免其過有福。大衛對神的赦免有深刻的認識。當他與拔示巴同室之後,還變本加厲,在戰場上借刀殺人,間接殺了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。拿單先知來責備他,他就悔改!大衛在禱告中對神說:“我向你犯罪、惟獨得罪了你、在你眼前行了這惡、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、顯為公義.判斷我的時候、顯為清正(詩51:4)。”大衛之所以成為耶和華喜悅的人,是因爲大衛對神的全心全意、毫無保留。我們可以從大衛寫的詩篇不難看出大衛對神的專一、唯一、與第一。

最後,主不算為有罪有福。坦率講,世上哪裡有沒有罪、或者是從來沒有犯過罪的人呢?但是,如果有神稱我們為義人,就是不算我們的罪為有罪,聖經說,這人是有福的!還記得拿但業嗎?對耶穌是拿撒勒人頗有微詞,似有議論之語。但是,耶穌卻說他是心裡沒有詭詐的人。一下子,把我也給整矇圈了。原本在人的眼中,一個微不足道的拿但業,並無寸功在身,卻因基督的一句宣告,拿但業就成了千古一有福之人。可能我們會有人問:憑什麼?就憑主不算為有罪的,可以嗎?其實,我們都是因為相信耶穌基督,以致我們罪得赦免、神看我們不算為有罪而已啦!

結語

好,感謝主!信與義的關聯,就是信心的內核是否在彰顯因信稱義、信心的相連是否與恩典相連、信心的本質則是看我們的人生是否有福。

我們一同禱告……

4:1 如此說來、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、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。
4:2 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、就有可誇的.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。
4:3 經上說甚麼呢.說、『亞伯拉罕信 神、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』
4:4 作工的得工價、不算恩典、乃是該得的、
4:5 惟有不作工的、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、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4:6 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、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
4:7 他說、『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、這人是有福的。
4:8 主不算為有罪的、這人是有福的。』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