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0609讲道讲章_非斯都的過渡

非斯都的過渡

徒25:1-12; 6/9/2024; BCBC/IOUC; Rev. Paul Wang

引言

屬神兒女在世寄居,難免會經過政權的更替、官員的輪換。保羅在該撒利亞被關押了兩年,處于一種膠著狀態。明明保羅無罪,卻不得釋放。一方面是猶太人不同意,腓力斯也不想與當地權勢硬頂著。另一方面是腓力斯又指望保羅送他銀錢。於是,這一耽延,就等到下一任巡撫非斯都的到來。一個新的故事,就此展開。我們看第一點:

新官上任三把火

雖然該撒利亞是巡撫官邸,也是羅馬帝國所設立的猶大行政首府。但是,該撒利亞的存在是人為的,缺乏人文歷史的底蘊。所以,“非斯都到了任、過了三天、就從該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。首先,陰魂不散、控告不停。有人說,時間可以療癒人的痛苦、也可以化解人內心的仇恨。看來這種說法,遇到祭司長、和猶太人的首領就無效了。他們見到新任的巡撫非斯都,就央求巡撫,將保羅押回耶路撒冷受審。他們的這點兒心思,新任巡撫又不傻,怎會不知?相信非斯都一定讀了腓力斯留下的卷宗,對保羅一案有詳細的了解。包括他們想在半道上埋伏殺害保羅,也都心中有數。兩年後,猶太人想照葫蘆畫瓢,再來一次,四十位死士要將保羅殺害。可見仇恨這東西,的確不容易從人的心中移出去!

其次,該撒利亞、再次開庭。對於非斯都來說,再次開庭是羅馬官僚體系必須要走的程序。說明兩千年前的羅馬帝國的司法體系是相對廉潔透明的,至少它是有上傳下遞的文檔監督系統的。應該說,這種相對文明的官僚體系,是今天世界文明的根基。新官上任的三把火,就是要燒一下前任官員的廉潔程度。既然有人遞狀子,非斯都何樂而不為,就順勢從新開庭吧!只是非斯都當然不會上猶太人的當,去耶路撒冷審問保羅的案子。於是就反客為主,堅持吩咐大祭司:“你們中間有權勢的人、與我一同下去、那人若有甚麼不是、就可以告他。

最後,一鍋冷飯、翻炒無味。人類的法庭走到今天,早已成了走過場的陪襯,不得不有、不能沒有、有了卻聊勝於無的一場擺設而已。紐約法庭這次審判川普的封口費案,就貌似是一場鬧劇。誰都知道是民主黨的拜登,為了攔阻川普當選而硬生生演的一場戲而已。但是,拜登卻堂而皇之地對人說,這是美國兩百多年的法庭制度,由陪審團十二個成員的一致認同。何等冠冕堂皇、無懈可擊啊!對王怡牧師、曹三强牧師等目前對眾多牧師們與基督徒的審判,又何嘗不是一場又一場的鬧劇呢?我們看第二點:

保羅分訴講道理

我不知道非斯都與保羅是不是第一次見面,但是,可以確定的是,保羅是第一次在他主持下的審判。首先,沒有證據的空訴。誰都知道這場審判是徒勞的,為什麼?很簡單,因為沒有新的證據補充呀!但騎虎難下呀,猶太人不得不硬著頭皮從耶路撒冷下到該撒利亞去,要在那裡接著控告保羅。聖經說:“保羅來了、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、周圍站著、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。”對於猶太人來說,他們控告的緣由是重大而不可接受的。因為外邦人士不可以進入聖殿的,只是聖經同時也說:他們所控告保羅的“都是不能證實的。”所謂欲加之罪、何患無辭呢?人的手上一旦擁有權利,就有可能患病,就是換了“強迫症”,強迫別人承認犯了自己心裡想像中的罪。

其次,重申對律法尊重。基督徒的謙卑柔和,必須是建立在真理、真實的前提下。對待敵基督莫須有的罪名,當然要予以拒絕與否定。所以,“保羅分訴說、無論猶太人的律法、或是聖殿、或是該撒、我都沒有干犯。”保羅的回答已經開始帶著方向,聖靈也漸漸帶出去羅馬的異象。因為沒有干犯律法或聖殿,與耶路撒冷相關。但若說沒有干犯該撒,則是與羅馬相關了。保羅在表達對律法尊重的同時,不忘使命、面對生死的挑戰,勇於擔當。聖經讓我們看見一條聖靈帶領奔向羅馬的暗線,一步一步奔向使命之路。

最後,暗藏殺機的試探。開庭之前,聖經作者埋下伏筆,彷彿讓人看見端倪。非斯都剛到耶路撒冷時,祭司長祈求巡撫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來受審。非斯都直言相告,還是你們來該撒利亞吧,我要在那裡審問保羅。但是,聖經說:“非斯都在他們那裡、住了不過十天八天、就下該撒利亞去。”為什麼?為什麼聖經要提非斯都在耶路撒冷住了十天八天,沒說做了什麼事!然後第九節的話鋒一轉,說:“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。”有必要嗎?上司討好下級的原因,大概率是因為收了下級的好處,合理嗎?我們看第三點:

上告該撒去羅馬

去羅馬,是神賜給保羅的異象,也是使命,而且是效法主去捨命的使命。這其實才是每一位基督徒必須面對的命定,就是去效法主的捨命。首先,應當受審之地。這時,在該撒利亞的審判庭上出現兩種聲音,一是回耶路撒冷,二是不去耶路撒冷。祭司長當然希望巡撫將保羅送往耶路撒冷,好方便他們在路上做手腳,在半道上暗殺保羅。在明面上,非斯督也沒有理由強迫一個羅馬公民,非去耶路撒冷不可。所以,即使是巡撫也只能徵詢保羅的意見:“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、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麼?”這點伎倆怎能瞞得過保羅呢?正如2019年香港反送中,反的就是香港人被送到中國去受審。

其次,要上告於該撒。“保羅說、我站在該撒的堂前、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.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甚麼不義的事、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。”保羅倒不是害怕去耶路撒冷,也不是不願意為主捨命。只是他在耶路撒冷的使命已經完成,如今神要帶領他去羅馬,無論生死、都要前往。於是,保羅就動用了神賜給他的羅馬公民的身份。這也是羅馬皇帝給每一位羅馬公民的權利,就是可以直接“上告於該撒”,即可以在羅馬法庭由羅馬皇帝來裁決。

最後,羅馬是目的地。保羅像是鐵了心一般,就是要去羅馬、接受羅馬皇帝的審判與裁決、不論生死。這是保羅作為羅馬公民的權利,巡撫也無權干涉。當然,非斯都也需要和議會商量。相信也需要向祭司長解釋崮中緣由,接著就對保羅說、你既上告於該撒、可以往該撒那裡去。保羅最終是在羅馬被羅馬皇帝判了死刑,這與他去耶路撒冷也是死的結局有什麼區別呢?繼續往後講,我們就會曉得,保羅將要在前往羅馬的一路上為主作美好而有力的見證。

結語

好,感謝主!非斯都也好,腓力斯也罷,都不過是保羅生命中所經歷的過渡。作為人生過客的保羅,面對諸般的變化與人事的過渡,他看萬物都如糞土。即使會有受苦受死的事情發生,也不過是至暫至輕的苦楚。因為神為我們預備了更美的家鄉!有主真好!

我們一同禱告……

 

徒25:1-12

25:1 非斯都到了任、過了三天、就從該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。
25:2 祭司長、和猶太人的首領、向他控告保羅、
25:3 又央告他、求他的情、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來.他們要在路上埋伏殺害他。
25:4 非斯都卻回答說、保羅押在該撒利亞、我自己快要往那裡去。
25:5 又說、你們中間有權勢的人、與我一同下去、那人若有甚麼不是、就可以告他。
25:6 非斯都在他們那裡、住了不過十天八天、就下該撒利亞去.第二天坐堂、吩咐將保羅提上來。
25:7 保羅來了、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、周圍站著、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、都是不能證實的。
25:8 保羅分訴說、無論猶太人的律法、或是聖殿、或是該撒、我都沒有干犯。
25:9 但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、就問保羅說、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、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麼。
25:10 保羅說、我站在該撒的堂前、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.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甚麼不義的事、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。
25:11 我若行了不義的事、犯了甚麼該死的罪、就是死、我也不辭.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、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。我要上告於該撒。
25:12 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了、就說、你既上告於該撒、可以往該撒那裡去。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