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0302讲道讲章_脱离律法的反噬

脫離律法的反噬

羅7:7-25; 3/2/2025; BCBC/IOUC; Rev. Paul Wang

引言

          可以說,本章內容是羅馬書難點的高點,極少人能說得明白、講得清楚。我們今天也只能求神的憐憫、期待聖靈的帶領、使我們有合乎神心意的領受。什麼叫“律法的的反噬”呢?就是律法因罪的緣故,與罪人在心靈深處的掙扎與交戰、以致在人的驕傲中擄掠了人的貪婪、使人在誡命面前因罪而死去。我們看第一點: 

律法悖論的殺戮

律法的悖論,就是律法指出人的罪,反倒將有罪的人至於死的地步。首先,律法不是罪。律法的核心就是神所頒布的十誡,何來律法是罪一說呢?這是從律法原生態的思考而來的,旨在幫助我們認識十字架的大能、脫離被律法主義綑綁。但是,這也帶來另一個可能的誤解,就是以為律法是惡的、甚至質問神為什麼要賜下律法?因為如果沒有律法,我們甚至不知道何為罪?律法的功用就是使人知罪、找不到藉口抵賴、且伏在神的權柄與審判之下!不僅如此,律法甚至還指出人到底到底犯了什麼罪,我相信這也是律法從十誡擴展至猶太律法613條的意義所在。 

其次,律法發動罪。已經說了律法不是罪,怎麼還要說律法會發動罪呢?因爲律法除了指出我們的罪,它還成了人們內心深處的道德制高點、令人嚮往、卻也難以企及。信主後,我們都想過一個討神喜悅的生活,對不對?於是,人們就有可能將律法的重擔加在自己身上,成為討神歡心的標準。這時,撒但也終於抓住了一個破口,容讓罪在我們裡面啟動各樣的惡念。可能一開始我們也不覺得,只是當惡念積累到一定程度時,我們甚至會為了維護面子或虛榮,反而與聖靈的感動為敵、漸漸脫離了真道。        

最後,律法的殺戮。信主之前,眾人都犯了罪、且罪的工價乃是死,死亡也是我們唯一的選擇。信主後,因信稱義、滿滿的喜樂、足足的恩典!但是,從初信到成長,我們的屬靈生命反倒變得衰殘、甚至敗壞。為什麼呢?因為神頒布律法的目的,並不是叫人遵行,乃是要人知道自己無能力遵行、轉而依靠神的恩典。罪的險惡之處就是要人去遵行律法、且忘記、遠離恩典!這時罪就來吞吃信徒的生命了。如此看來,律法本是神所賜的,反倒被罪利用、成了殺戮的工具了。我們看第二點: 

律法善惡的無奈

律法的兩面性,在此也表露得一覽無遺了,我想這正是我們會感到無奈的原因所在。首先,律法是良善的。保羅說:“這樣看來、律法是聖潔的、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”神在西乃山上向摩西啟示,且將十誡賜給他。每一條誡命,都在表達神的聖潔、公義、及憐憫、慈愛。以色列人為此也使出渾身解數,發展出613條猶太律法,落筆之處,處處都在維護及彰顯神的榮耀與美善。以色列人的王國史、被擄與歸回,使得猶太人發現遵行律法與否,是他們蒙恩的前提。於是,法利賽人等就將以色列人沒有能力遵行的律法,強加給神的選民。使得神的選民在律法面前,失去了良善的本質。        

其次,罪因誡命顯惡。律法或誡命的本身是良善的,但是當律法與罪人相遇時,罪就趁機使壞、將人擄掠。為什麼呢?因為律法有指出人罪的功用,卻無使人行善的能力。以色列人一個兩個道貌岸然、穿戴起律法外衣的樣式、額頭上綁起經文匣子、還隨處隨在地搖頭晃腦地禱告。明明行不出善來,卻要以虛假的外表宣稱自己是與眾不同的選民、是高人一等的屬靈貴族。外邦人在他們眼裡,不過是地獄裡添加的柴火。事實上,他們內心的驕傲已經在起訴他們的惡念了。他們是典型的因誇耀律法,而行出惡來的族類。         

最後,律法是屬靈的。保羅說:“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、但我是屬乎肉體的、是已經賣給罪了。”這也是保羅神學的一大貢獻,或說是神向保羅啟示的一大亮點。當我們明白原來律法是屬靈的時候,我們的生命也在瞬間得了釋放。律法是屬靈的,一是表明不能單單專注在律法的字義上,乃是要明白其精義。二是要曉得人不能遵行律法,不是因為哪一條律法有問題,乃是因為亞當的後裔屬肉體、不屬靈、已經賣給罪了。這就是人無法遵行律法的根本原因。我們看第三點:

律法終極的歸屬

保羅提出了人心思意念的雙重性,一是屬肉體生命中沒有良善、就是撒但在我們裡面;二是重生得救之後的良善就是基督。保羅感嘆說:我真是苦啊,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首先,良善的基督。聖靈的內住,是神的應許!當我們信主、接受浸禮後,神就應許我們,“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、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、從死裡復活一樣。”而且,聖經說:“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.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、乃在恩典之下。”這是一個信了基督耶穌的人,生命當有的底氣、也是一份確據。尼哥底母稱耶穌是良善的夫子,卻不認識基督耶穌是創天造地的主!認識祂是內住在我們裡面生命的主,就會有勝過世界的信心!        

其次,肉體的老我。當我們信心軟弱、甚至失去信心時,就會經歷心靈深處的爭戰與迷茫。保羅說:“因為我所作的、我自己不明白.我所願意的、我並不作.我所恨惡的、我倒去作。”周圍的人都是婚前就同居,我又如何抵抗這潑天的權勢呢?我也知道說粗口、講髒話不討神的喜悅。但是習慣了,而且從小說到大、左鄰右舍、同事同學都這麼說,我又何必自表清高呢?遇到麻煩就去找人算命、看風水、心裡面覺得好像這些人說的還挺有道理的。使徒行傳四章十二節的唯獨基督,此時也不起作用了!        

最後,全然的依靠!許多信徒的經驗是失敗的、也是灰心的。不明白為什麼“我所願意的善、我反不作.我所不願意的惡、我倒去作。”保羅的“秘方”就一句話:“感謝 神、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”怎麼靠?如何脫離呢?我想,一是要安靜在基督裡!因為不安靜就不知道耶和華是誰。二是要多而又多地親近神、不顧一切地愛神、服事神、渴慕神。三是學習在基督裡做合乎神心意的決定。四是以信心為準則、遠離憂慮。五是凡事奉主耶穌基督的名行事為人。 

結語

好,感謝主!脫離律法的反噬,是一個信徒生命成長的必然階段。可能我們一生都會掙扎在生命中另有一個律的痛苦之中,但是好在我們有主是我們永遠的依靠。        

我們一同禱告…… 

 

7:7 這樣、我們可說甚麼呢.律法是罪麼.斷乎不是.只是非因律法、我就不知何為罪.非律法說、『不可起貪心。』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

7:8 然而罪趁著機會、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.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。

7:9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、但是誡命來到、罪又活了、我就死了。

7: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、反倒叫我死.

7:11 因為罪趁著機會、就藉著誡命引誘我、並且殺了我。

7:12 這樣看來、律法是聖潔的、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

7:13 既然如此、那良善的是叫我死麼.斷乎不是.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、就顯出真是罪.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。

7: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、但我是屬乎肉體的、是已經賣給罪了。

7:15 因為我所作的、我自己不明白.我所願意的、我並不作.我所恨惡的、我倒去作。

7:16 若我所作的、是我所不願意的、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

7:17 既是這樣、就不是我作的、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。

7:18 我也知道、在我裡頭、就是我肉體之中、沒有良善.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、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

7:19 故此、我所願意的善、我反不作.我所不願意的惡、我倒去作。

7:20 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、就不是我作的、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。

7:21 我覺得有個律、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、便有惡與我同在。

7:22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。〔原文作人〕我是喜歡 神的律.

7: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、和我心中的律交戰、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

7:24 我真是苦阿、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。

7:25 感謝 神、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、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.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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