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在權柄前行事為人
羅13:1-7; 7/6/2025; BCBC/IOUC; Rev. Paul Wang
引言
我們可以在許多場合中看見或聽說,羅馬書十三章是無條件順服政府的聖經依據,對不對? 那麼,如何在權柄前行事為人的議題,就被提到我們每一位神兒女的面前了。 到底應該順服嗎? 順服到什麼地步?順服到底在講什麼?我們來看第一點:
順服權柄背後的神
其實聖經講得很清楚,順服的本質,就是順服神!首先,因為權柄出於神。坦率講,這堂道不容易講。權柄出於神,沒有問題。問題是掌握權柄的人是敵基督,怎麼辦? 這裡就有一個問題,就是神是否可以讓敵基督的人為祂所用?我們是否接納神的無所不能、甚至超越我們的認知?一方面神呼召摩西去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,但同時卻也容讓法老攔阻,對不對?神呼召我們去中國、伊朗、北朝鮮傳福音,但同時也容讓敵基督政權來逼迫教會。感覺上有些情何以堪啊!但是,這難道不是神得榮耀的機會嗎?
其次,拒絕接受神權柄。順服神將權柄賜給惡人,是神兒女對神的基本態度。約伯在苦難中一言不發,聖經說他口中沒有犯罪。我們呢?可能受一點苦就不行了,哪怕是一點兒委屈,也是情何以堪的。保羅在監獄中仍唱詩讚美神,就是在表達順服的態度。意思是即使是在綑綁中,我仍然堅信神的同在。甚至我保羅進監獄,也是神所賜的一份恩典、 更加是神得榮耀的良機。神將監門打開、鎖鏈鬆開、保羅們本可逃跑。獄卒醒來一看,覺得責任重大、無法擔當,「就拔刀要自殺。」但是,保羅選擇接受神的權柄、留在獄中。
最後,抗拒必自取刑罰。這裡所說的抗拒掌權的,是指對神的大能採取敵對的態度。大能囊括了權柄,權柄是表達神大能的方式。如此這般,就是抗拒神的命。「命」這個字翻譯得有些奇怪,原文是指神的性格、性情、或心意。神已經定意要委派彼拉多任猶大省總督,耶穌甚至主動走上十字架。耶穌不但順服、沒有抗拒、卻仍要受鞭傷、遭酷刑、最後死在十字架上。好像有些不公平,對嗎?王怡、曹三强等神的僕人因為傳福音、行善事、卻被判刑入獄,公平嗎?問題是,這世界有公平嗎?:我們看第二點:
良心法則行事為人
人犯罪以後,良心受到污染,已經無法達到起初神設計時的功用了。但是,神仍然有能力揀選一個不完美的器皿,來為神所用。首先,良心勝過懼怕。曹三强牧師在服刑時,晚上睡覺有兩個獄卒在一旁看著他。一開始曹牧師也不習慣,可能也很反感。但是,久而久之,曹牧師也心生憐憫,覺得這兩個獄卒挺可憐、就從良心中生出對他們的憐憫。 監獄當局最怕曹牧師開口禱告、也怕曹牧師對獄友們說話、傳福音。其實,此刻神已經得到當得的榮耀了。敵基督們怕福音被廣傳,因為真理一傳開,就照亮人心中的黑暗。曹牧師在獄中七年,每天都默禱。藉著禱告、祈求、和感謝,在基督裡得到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!
其次,主動生出坦然。如今,曹三强牧師成了「新三無人員」,就是無身份證、無護照、無工作。按理說,曹牧師應該感到很悲哀啦,對吧?但是,試問誰能攔阻福音的大能呢?聖經說,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。曹牧師的生活中有平安喜樂、有福音聚會、有教會的團契、有人接受浸禮、有歡聲笑語、有平安喜樂。與其在苦難中自怨自艾,倒不如主動進入大使命,在坦然無懼中見證在這城中有神的百姓、有以馬內利的同在、有從神而來的良心法則。因耶和華是我們的牧者,我們就必不致缺乏!
最後,平常人平常心。人若將所受的苦當作生活中的平常事,撒但也就奈何不了我們。耶穌基督受鞭傷,那帶鐵鉤的皮鞭每抽一下,都會帶出皮肉血絲、疼痛不已。但是,基督卻「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」、甚至「存心順服、以至於死、且死在十字架上。」 這其中的奧秘就是我們至高的主懷平常心、且以平常人自居,如經上所記:「反倒虛己、取了奴僕的形像、成為人的樣式」。所謂人的樣式,就是指平常人。看第三點:
恭敬態度當盡的義
態度決定人的高度,而態度是由我們的核心價值觀決定的。首先,平常人平常事。 無論我們生活在怎樣的社會制度裡,都不難找到當順服的事情,同意嗎?至少交通規則總要遵守吧?我們不能因為自己是屬靈人,就不遵守属世的律法呀,同意嗎?作為一個社會的公民,繳納稅金是理所應當的。而且應該做的比非信徒更好,同意嗎?社區的公共利益也應該共同維護,對嗎?生活在牆國內,獨裁者封網洗腦,怎麼辦?硬來?還是求神的憐憫與智慧、幫助我們度過難關? 即使是惡法,若要違背,也是要付代價的。做好足夠的心理準備,做在神面前當做的事就好了。無論結果如何,沒有埋怨就好!
其次,當懼怕當恭敬。正在聚會,警察來了,怎麼辦?有弟兄姊妹告訴我,說心裡好害怕!我說有懼怕是正常的,關鍵是因何而懼怕,對不對?若是因爲敬畏神而選擇對在上掌權者有一個恭敬的態度,蒙神悅納的。比較合適的態度是不卑不亢、和平理性地對答、不被情緒控制。法律不是說公民有宗教自由嗎?你們不是到海外來辦聖經展、說牆國有宗教自由嗎?我們今天聚會正是要為國泰民安、國家領導人禱告、求神的憐憫臨到、 包括大學生有工作、百姓有飯吃、經濟可以復甦。
最後,當仰望神公義。其實作為神兒女,是心裡最有底氣的人,對嗎?短短幾十年人生路,在世上不過是客旅。既不用求名求利、也不必佔有公共資源,一切都是為了祝福他人。傳福音,並不必勉強人。你信,就與我們同行天路得永生; 不信,就與撒但同在去地獄,各不相干。當然,可能最終也難免與在上掌權者發生衝突、甚至被釘上十字架,又如何呢?就效法主耶穌基督,為那些釘我們十字架的人禱告、求天父赦免他們就好啦!走天路、背十架,難,也不難!難與不難,全憑我們在神面前所懷的心思意念!
結語
好,感謝主!終於寫完這篇講章了,或可謂嘔心瀝血啊!當講的道必須講,不當講的、講不清楚的就當閉口不言!靠主得勝,包括我們可以為主殉道、或是繼續服事神!我們或活或死,總是主的人。因祂愛我、為我捨命!如今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!
我們一同禱告……
13:1 在上有權柄的、人人當順服他.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.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13:2 所以抗拒掌權的、就是抗拒 神的命.抗拒的必自取刑罰。
13: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、乃是叫作惡的懼怕。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.你只要行善、就可得他的稱讚.
13:4 因為他是 神的用人、是與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惡、卻當懼怕.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.他是 神的用人、是伸冤的、刑罰那作惡的。
13: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、不但是因為刑罰、也是因為良心。
13:6 你們納糧、也為這個緣故.因他們是 神的差役、常常特管這事。
13:7 凡人所當得的、就給他.當得糧的、給他納糧.當得稅的、給他上稅.當懼怕的、懼怕他.當恭敬的、恭敬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