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路得记》功课补遗(Ida)

2020-10-20

前言

上次功课要修补的地方其实不少,不过想一想,就保持它的原貌吧,诚实记录自己不成熟的思考与表达,每次回读看到自己言不尽意、词不达意的时候,就勉励自己继续努力。为此,另起一文谈谈上次功课遗漏的一些内容。

上次的功课有不少在经文细处的揣摩,这次除了补充一些遗漏的内容,我尝试从稍微框架性的结构来补充一下。

社会行为、伦理道德与信仰价值观本质的区别在于它们回应不同的对象。社会行为回应自我的需要,对自我负责;伦理道德回应社会群体的需要,对该群体以及自我与群体的关系负责;信仰价值观回应信仰对象的要求,对信仰对象以及自我与信仰对象的关系负责。

所以,当圣经描述士师时代“以色列中没有王,各人任意而行”(士21:25)的时候,其实是叙述以色列民普遍都落在社会行为的层面。王是群体(国度)中权威的代表,是个人与群体界限和关系定义的权威,王的缺失是权威的缺失,使得处理个人与群体关系的伦理道德失序。这其实与现今后现代的处境极其相似,对错的标准模糊了,绝对和权威弱化,伦理道德对人行为的规范、约束一步步沦丧。

是的,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,但是以色列不是有神吗?以利米勒的名字不是“我的神是王”吗?与以色列人立约的耶和华神说:“日子将到,我必命饥荒降在地上。人饥饿非因无饼,干渴非因无水,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。”(摩8:11)探究饥荒的原因,不难看出“逃荒”其实不是单一、个体事件,而是人们在悖逆神话语的路上走得更远而已。

罪的结果就是死,《得》一开篇,先是饥荒,后是死亡,拿俄米与两媳妇成了未亡人,“未亡人”一词非常贴切地形容了她们的处境,暂时活着诚然是恩典,但若不掉头悔改,这条路走下去结局依然是死亡。从这个结构来看,“回归”是她们人生的转折点,从篇幅来看,它是《得》文的开篇,与结尾的枯树逢春、新生命诞生、老有所依遥相呼应,形成回归前后境遇的强烈对比。

人遭遇各样境况,在其中浮浮沉沉的时候,我们不禁要问:神啊,你在哪里?

一、在口中,其作为在心中

那时,神,……在拿俄米的口中、在路得的口中(得1:8-17)。如果说路得的信仰宣告堪称完美,那拿俄米的话体会起来是不是有点五味杂陈?“耶和华伸手攻击我”,是抱怨?或反省?抑或都有?悖逆神,落在罪的后果中,沮丧、懊恼、抱怨苦毒,我们或多或少都有过这样的经历,会不会?然而,能在处境中看到神的作为,是谁开了我们的眼?“耶和华伸手攻击我”,你能体会其中的情绪吗?然而,这句话中若没有一丝反省的话,能引向“回归”的决定吗?!不!因为面对攻击,人本能的回应只能是躲避、逃离。而既能反省过往苦境的原因,又存着信心相信神在犹大地有眷顾怜悯,以致决意回归,是谁开了她的心?

二、在律法中,显眷顾和怜悯

饥荒时,神没有如出埃及时一样,天降吗哪来喂养他们,也许因为神已将土地赐给了他们,吩咐他们守安息日的同时,又要他们“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”(出20:9)。土地、自由、诫命都给了以色列民,你们还要求神迹吗?神没有再以“天降吗哪”显明祂的同在,然而,却在摩西律法中,显明祂对穷苦人、寡妇的眷顾和保护,更藉着遵行律法的虔诚人——波阿斯,给予了他们所需的供应。

换言之,神早在他们的先祖入迦南的时候就预备了这样的律法,为使今天拿俄米和路得的苦境得以脱离,她们要做的就是,等候那一位遵行律法的人。

所以,神在祂自己的话语里与以色列民同在(只是当人抵挡神话语时,“同在”如同一项全然完成的事情,却尚未被激活),而当神藉着遵行祂话语的人与以色列民同在时,人的眼睛就被打开了。你看到了吗?

三、在应许中,遥指未来救赎

神在话语中将自己启示给祂的百姓:律法显明祂的公义圣洁和慈爱怜悯;而祂更应许,要将因不能持守律法而落在咒诅中的百姓救赎出来。

神,在应许中与软弱的以色列民同在,纵然他们时常厌弃、悖逆、不遵从这位与他们立约的神,然而,律法与应许却不落空,如何不落空呢?(加拉太书3:21-23)为此作出最好的诠释,“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?断乎不是。……但这因信得救的理,还未来以先,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。”

离开悖逆的道路,回归到神的应许之中,仿佛那归家的浪子,投奔父的怀抱,“因为他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。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。……”(诗篇30:5)是《路得记》最凝练的概括。

结语

《路得记》明、暗两条线带出了神拯救的信息,明线是路得从摩押地到犹大地的经历传记,暗线是神的手,那与以色列民立约的耶和华神的同在和掌权。

神的事情,人不明白,是常态,而人居然能够明白,就是恩典,而信仰,不在于我们抓住不明白的,而在于我们抓住所明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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