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0226门训作业(新西兰) by 高方中
| 亞米念主義 (PEARL) | 加尔文主義 (TULIP) |
| 先行的恩典(Prevenient grace of God)
自由意志或人的能力 虽然人类的天性因为堕落受到严重的损害,人并未因此落到灵性上完全绝望的境况。神仁慈地使每一个罪人都有能力悔改和相信,但他并不对人的自由横加干涉。每一个罪人都拥有自由意志,其永远的归宿就取决于他如何使用这自由意志。 人的自由在于他在属灵的事情上有能力择善而从,他的意志并不受制于他罪恶的本性。罪人有能力或与圣灵合作,得到重生;或拒绝神的恩典,走向灭亡。失落的罪人需要圣灵的帮助,但在他相信之前无需圣灵的更新。因为信心是人的作为, 是在新生之先。信心是罪人给神的礼物,是人对救恩的贡献。 约3:16 神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 可16:16 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 约3:18 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经定了,因为他不信 神独生子的名。 路8:50 耶稣听见就对他说,不要怕,【只要信】,你的女儿就必得救。 耶稣说【只要信】,就必得救,而没有说“只要预定,就必得救”。 |
全然败坏 (Total depravity)我認同
因为堕落,人自己不能够相信福音以致得救。罪人对神的事情是死的,瞎的, 聋的,他的心地诡诈,全然败坏。他的意志并不自由,而是受制于他的邪恶天性。 因此,他不愿,也不能在属灵的王国里择善而从。因此,要把罪人带给基督,圣灵不仅要帮助他,而且必须更新他,使他复活,赐给他新的天性。信心不是人对救恩的贡献,却是神救恩礼物的一部分。它是神给罪人,而不是罪人给神的礼物。 一、由于亞當犯罪的結果,人生來就在罪中,在靈性上是已經死了的人;因此,他們要成為神的兒女,進入神的國,必須由聖靈重生。 (1)當亞當被放在伊甸園中的時候,神警告他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若吃了必遭受屬靈的死亡。創2︰16、17。 (2)亞當違背了神的話,吃了禁果(創3︰1─7);結果把屬靈的死亡帶給他自己和人類。羅5︰12;弗2︰1─3;西2︰13。 (3)大衛承認他以及全人類都生在罪中。詩51︰5,58︰3。 (4)因為人生在罪中,在靈性上已經死了,所以耶穌教訓人必須重生才能進神的國。約3︰5─7。 二、由于墮落的結果,人對于屬靈的真理是盲目的,耳聾的。他們的心思也被罪給昏暗了;他們的心變為邪惡。創6︰5,8︰21;傳9︰3;耶17︰9;可7︰21─23;約3︰19;林前2︰14;弗4︰17─19,5︰8;多1︰15。 三、在罪人藉著聖靈的能力重生進入神國以前,他們本為魔鬼之子,在它的權下;他們是罪惡的奴隸。約8︰44;弗2︰1、2;提后2︰25、26;約壹3︰10,5︰19;約8︰34;羅6︰20;多3︰3。 四、罪的權勢是普遍性的;整個的人類都在它的控治之下;因此沒有一個是義人,連一個都沒有。代下6︰36;伯15︰14─16;詩130︰3;箴20︰9;傳7︰20,7︰29;賽53︰6,64︰6;羅3︰9─12;雅3︰2、8;約壹1︰8、10。 五、人處在死亡的狀態中,不能自己悔改,相信福音,或來就基督。他們自己內心沒有能力改變自己的性情或預備自己來得救。伯14︰4;耶13︰23;太7︰16─18,12︰33;約6︰44、65;羅11︰35、36;林前2︰14,4︰7;林后3︰5。 |
| 有条件的拣选 (Election per free will of man)
神在创世以前就拣选某一群人得救恩, 是基于他预见这些人会回应他的呼召。他只拣选那些自觉相信福音的人。因此拣选是取决于人决定做什么。神所预见的信心和他由此进行的拣选不是神赐给罪人的(即不是由圣灵更新的能力所创造出来的),而是单单出自人的意志。谁相信,谁因信心蒙拣选得救恩完全在于人。神拣选那些他预知会运用自由意志选择 基督的人。因此是罪人选择基督,而不是神选择罪人──这才是救恩最终的原因。 罗1:8 第一,我靠着耶稣基督,为你们【众人】感谢我的神。因你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。 罗5:15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。若因一人的过犯,【众人】都死了,何况神的恩典,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,岂不更加倍的临到【众人】吗。 罗5:18 如此说来,因一次的过犯,【众人】都被定罪,照样,因一次的义行,【众人】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。 罗5:19 因一人的悖逆,【众人】成为罪人,照样,因一人的顺从,【众人】也成为义了。 罗8:32 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【众人】舍了,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。 罗11:32 因为神将【众人】都圈在不顺服之中,特意要怜恤【众人】。 林前15:22 在亚当里【众人】都死了。照样,在基督里【众人】也都要复活。 圣经没有说,基督只为预定的人而死,基督是为【众人】而死 |
无条件的拣选(Unconditional election)
神在创世以前拣选某一群人得救恩,完全是基于他自己全权的意旨。他拣选某 一罪人,并非是因为预见到他会有任何顺服的反应,如信心,悔改等;相反,神 将信心和悔改赐给每一个他所拣选的人。这些行为是神拣选的结果,而不是原因。 因此,拣选不是取决于预见到的人的任何美德或善行。神会通过圣灵的力量使他所全权拣选的人甘心乐意地接受基督。因此神对罪人的拣选,而非罪人选择基督, 才是救恩的最终原因。 一、聖經告訴我們神有選民,預定他們得救,以致得永生。申10︰14、15;詩33︰12,65︰4,106︰5;該2︰23;太11︰27,22︰14,24︰22、24、31;路18︰7;羅8︰28─30,8︰33;西3︰12;帖前5︰9;多1︰1;彼前1︰2,2︰9;啟17︰14。 二、在創造世界以前,神揀選一些特別個人得救。他的揀選並不是根據那些蒙選之人任何預見的反應或行動。信心與善行是神揀選人的結果,並非原因。 (1)揀選人的是神。約15︰16。 (2)神的揀選是在創造世界以前。弗1︰4。 (3)神揀選些特別的個人得救──他們的名字在創立世界以前已經寫在生命冊上。啟13︰8,17︰8。 (4)神的揀選並非根據預見蒙選之人有任何的功德,也不是因為他們有什么善行。羅9︰11─13,9︰16,10︰20;林前1︰27─29;提后1︰9。 (5)善行是預定的結果,並非預定的根據。弗1︰11─12,2︰10;約15︰16。 (6)神的揀選不是根據預先見到的信心。信心是結果,因此是神揀選人的証據,並不是神揀選的原因或根據。徒13︰48,18︰27;腓1︰29,2︰13;帖前1︰4、5;帖后2︰13;雅2︰5。 (7)人有了信心和善行才確定了他的蒙召與揀選。彼后1︰5─11。 三、揀選並不是救恩,乃是引到救恩。正如選舉總統一樣,候選人已選為下屆總統,但必須等到就職典禮時才是正式的總統。那些蒙神揀選的人還未得救,只等到聖靈的重生,在基督裡因信稱義。羅11︰7;提后2︰10;參徒13︰48;帖前1︰4;帖后2︰13、14;比較弗1︰4;羅16︰7。在弗1︰4保羅說明人是在創立世界以前“在基督裡”蒙揀選。根據羅16︰7清楚看出人還沒有實際“在基督裡”,直等到他們改宗的時候。 四、揀選是根據全能神的主權性的與特殊性的恩賜。決定那些蒙恩得救的罪人是神的旨意,並非人的意志。出33︰19;申7︰6、7;太20︰15;羅9︰10─14,11︰4─6,11︰33─36;弗1︰5。 五、揀選的教義不過是聖經論到神絕對主權比較廣泛的教義之一部分。聖經不但教導神預定某些人得永生,而且無論大事小事的發生都是出于神永遠預旨的結果。主耶和華以他絕對的權能來治理天地;沒有任何事可以逃避神的永旨。代上29︰10─12;伯42︰1、2;詩115︰3,135︰6;賽14︰24、27,46︰9─11,55︰11;耶32︰17;但4︰35;太19︰26。 |
| 普世救赎或普遍代赎 (Atonement for all mankind)
基督救赎的工作使全人类得救成为可能,但并未保证任何人都得救。虽然基督为所有人,为每一个人死,但只有那些相信他的人才得了救恩。他的死使神得以 在罪人相信的基础上饶恕他们,但这并没有实际除去任何人的罪孽。只有人选择 了接受基督的救赎,这救赎才生发果效。 罗3:10 就如经上所记,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。 林前15:22 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。照样,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。 |
特选的救赎或有限度的代赎(Limited Atonement)
基督救赎的工作只为拯救选民且确实保证了他们得救恩。他的死是代替某一群特定的罪人忍受罪的惩罚。基督的救赎不单除去他选民的罪,还保证了他们获得 救恩所需要的一切,包括使他们与他联合的信心。圣灵将信心的礼物无误地加给 那些基督为之死的人,因此确保了他们的救恩。 一、聖經述說基督工作所完成的乃是他百姓的完全的救恩(實際的和好、稱義、與成聖) (1)聖經記載基督來世並不是叫人自己救自己,乃是他要救罪人。太1︰21;路19︰10;林后5︰21;加1︰3、4;提前1︰15;多2︰14;彼前3︰18。 (2)聖經說由于基督受苦的結果,他的百姓才與神和好,稱義,並賜下聖靈使他們重生成聖。這一切的祝福都是基督為他的百姓所賺得的。 a.基督由于他的救贖之功,為他的百姓獲得了和解。羅5︰10;林后5︰18;弗2︰15、16;西1︰21、22。 b.基督獲得了他的百姓所需要的義行與赦免,因之他們才得稱為義。羅3︰24、25,5︰8、9;林前1︰30;加3︰13;西1︰13、14;來9︰12;彼前2︰24。 c.基督獲得了聖靈的恩賜,包括重生與成聖及其中所含有的。弗1︰3、4;腓1︰29;徒5︰31;多2︰14,3︰5、6;弗5︰25、26;林前1︰30;來9︰14,13︰12;約壹1︰7。 二、以下經文述說主耶穌基督為他百姓所成就的一切,履行了恩典之約,就是他在創立世界以前與天父所立的。 (1)耶穌為天父差到世上來,為的是要拯救那些父所賜給他的人。父所賜給他的人必到他這裡來(看見他相信他),其中沒有一個滅亡的。約6︰35─40。 (2)耶穌是好牧人,好牧人為羊舍命。凡是他的羊,他都把他們領入羊圈,聽他的聲音,跟隨他。要知道這些羊是父神賜給基督的!約10︰11、14─18、24─29。 (3)耶穌在他大祭司的祈禱中,不是為世人祈禱,乃是為父所賜給他的人祈禱。為了成就父的吩咐,耶穌做完了父差他來所要做的工──叫他百姓認識神又賜給他們永生。約17︰1─11、20、24─26。 (4)保羅說聖徒所承受的“一切屬靈的福氣”即如兒子的名份、救贖、罪得赦免等等,都是由于他們“在基督裡”的結果,而且他溯本追源的找出這些福氣的究極來處是出自神永遠的意志──就是在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裡早已揀選了他們,使他們成為神的兒女。弗1︰3─12。 (5)保羅所提出的對比,就是在亞當裡墮落與基督──“第二亞當”救工之間的對比,也可以說都是代表“他們的百姓”(亞當是人類的代表,基督是選民的代表)。亞當因為自己的罪把他的百姓陷入定罪與死亡之中,然而基督藉著他的義行叫他的選民得稱為義,並獲得永生。羅5︰12、17─19。 三、聖經有的地方說到基督為“萬人”死,又他的死是要拯救“世人”,然而還有的章節說到他的死是早已確定的,為那些他所特選的人、並為求得他們的得救而死。 (1)論到基督的救贖之工,一般說來有兩類經文︰第一,包含有世界的。即約1︰9、29,3︰16、17;林后5︰19;約壹2︰2,4︰17。第二,包含“人人或萬人”的。即羅5︰18;林后5︰14、15;提前2︰4─6;來2︰9;彼后3︰9。 以上用法的理由是更正一種錯誤的觀念,那就是說救恩不是單單為猶太人。即如新約著者所用的“世人”、“萬人”、“人人”、“全國”、“萬民”等詞,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更正這種錯誤。基督的死是為所有的人,並沒有分別(他為猶太人死,也為外邦人死),但這並不是說毫無例外地為普天下所有的人死(他死的目的不是要拯救每一個失喪的罪人)。 (2)還有的經文記載他的救贖之工是為父所特別揀選的人。太1︰21,20︰28,26︰28;約10︰11,11︰50─53;徒20︰28;弗5︰25─27;羅8︰32─34;來2︰17,3︰11,9︰15,9︰28;啟5︰9。 |
| 圣灵可以被抗拒(Resistible to salvation)
凡在耳中听到福音的人,圣灵也在这些人心中呼召。他尽其所能把每一个罪人 带入救恩。但因人是自由的,他可以成功地抗拒圣灵的呼召。除非罪人相信,否 则圣灵无法叫罪人重生。信心(即人方面的贡献)是先于新生,并使新生成为可 能。因此,人的自由意志限制了圣灵将基督救恩的功效加给人。圣灵只能吸引那 些让他作工的人到基督面前。除非罪人响应,否则圣灵无法赐给生命。因此,神 的恩典不是不可抗拒的,而是可以且常为人所拒绝,所阻挠。 太23:37 耶路撒冷啊,耶路撒冷啊!你常杀害先知,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。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,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,只是你们不愿意。 可16:16 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 约3:18 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经定了,因为他不信 神独生子的名。 不信的人,便是抗拒神的恩典 |
有效(不可抗拒)的恩典(Irresistible Grace)
圣灵不仅对那些听到福音的人进行外在的呼召,而且对选民的心灵进行特别呼召,从而使他们必然获得救恩。内在的呼召(只对选民而发)不可能被拒绝,而总是导致他们悔改归正。靠着这特殊的呼召,圣灵将罪人带给基督,这是人无法 抗拒的。他的救恩之工不受人的意志的局限。也不靠赖人的合作获得成功。圣灵 施恩使蒙召的罪人合作,相信,悔改,甘心情愿地来到基督面前。因此,神的恩 典是不可抗拒的。对那些承受这恩典的人来说,这恩典永不会失败,绝不会失效。 一、一般的記述表示救恩也是聖靈的工作正如聖父與聖子的工作一樣。羅8︰14;林前2︰10,6︰11,12︰3;林后3︰6、17;彼前1︰2。 二、由重生罪人領受屬靈的生命,成為神的兒女,聖經描述這種程序乃為屬靈的複活、新造、賜給新心等等。由聖靈所作成內在的改變,乃是神的能力與恩典的結果,決不是他要依賴人的幫助才能完成此工。 (1)眾人藉重生而進入神國,成為神的兒女。此“第二次”生的創始者是聖靈,他所用的工具是神的道。約1︰12、13,3︰3─8;多3︰5;彼前1︰3、23;約壹5︰4。 (2)藉聖靈的工作已死的罪人才領受新心(性情),才能遵行神的律法。在基督裡他成為新造的人。申30︰6;結36︰26、27;加6︰8─9;弗2︰10;林后5︰17─18。 (3)聖靈叫罪人從屬靈死亡的狀態中複起,叫他活過來。約5︰21;弗2︰1、5;西2︰13。 三、神藉著聖靈內在所給予各人的啟迪,叫他的選民明白國度的奧秘。路10︰21;太13︰10、11、16;太16︰15─17;約6︰37、44、45、64、65;林前2︰14;弗1︰17、18。 四、信心與悔改乃是神所賜的,是藉聖靈重生的工作在人心中作成的。徒5︰31,11︰18,13︰38,16︰14,18︰27;弗2︰8;腓1︰29;提后2︰25、26。 五、福音的召請是把一般性的外召傳達給凡聽見這信息的人。在此外召外,聖靈只向那些神所揀選的人發出特別的內召。福音一般性的呼召往往遭到拒絕,但聖靈的特召是不可能被人拒絕的;凡受到聖靈內召的人,必定悔改得救。羅1︰6、7,8︰30,9︰23、24;林前1︰1、2、9、23─31;加1︰15、16;弗4︰4;提后1︰9;來9︰15;猶1;彼前1︰15,2︰9,5︰10;彼后1︰3;啟17︰14 六、人蒙恩得救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,唯獨由神的大能所造成。賽55︰11;約3︰27,17︰2;羅9︰16;林前3︰6、7,4︰7;腓2︰12、13;雅1︰18;壹5︰20。 |
|
可失去的救恩(Liable to loss) 那些相信也真正得救的人可以因没有持守信仰而失去他们的救恩。并非所有阿民念主义者都同意这一论点:有些相信信徒在基督里永远安全,即是说一旦一个罪人得到新生,就永远不会失落。 徒1:25 这位分犹大已经丢弃,往自己的地方去了。 这说明信徒的名分可以被丢弃 |
聖徒恆忍蒙保守(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)
(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) 所有为神拣选,被基督救赎,由圣灵赐予信心的人都永远得救。他们的信心被全能神的大能保守,从而坚守到永远。 以下經文表明神的子民相信時即得永生。他們藉信心蒙神的大能保守,沒有什么力量能叫他們與神的愛隔絕。他們已經受了聖靈的“印記”,聖靈賜下來就是確保他們的救恩,而且他們必獲得在天永遠的基業。賽︰43︰1─3,54︰10;耶32︰40;太18︰12─14;約3︰16、36,5︰24,6︰35─40,6︰47,10︰27─30,17︰11、12、15;羅5︰8─10,8︰1、29、30、35─39;林前1︰7─9,10︰13;林后4︰14;弗1︰5、13、14;西3︰3、4;帖前5︰23、24;提后4︰18;來9︰12、15,10︰14,12︰28;彼前1︰3─5;約壹2︰19、25,5︰4、11─13、20;猶1、24、25。 |
| 根据阿民念主义:
救恩是通过神(主动提供)和人(必须回应)的联合努力成就的,人的回应是决定性的因素。神为每一个人预备了救恩,但只有对那些出于自由意志,选择与 神合作及接受他所赐恩典的人,这预备才有果效。关键在于人的意志,人的意志起决定性的作用。因此是人,而不是神,决定谁是救恩礼物的接受者。 |
根据加尔文主义者:
救恩是由三一真神的权能所成就的。父神拣选一群人,神子为他们受死,圣灵带领他们信靠悔改,使他们心甘情愿地顺从福音,从而使基督的死发生功效。整个的过程(拣选,救赎,重生)都是神的工作,单靠神的恩典。因此是神,而不是人,决定谁是救恩礼物的接受者。 |
參考資料:
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主义的对照A Comparison between Calvinism and Arminianism
加爾文主義五要點聖經依據 https://mickey1124.pixnet.net/blog/post/269191384
亞米念主義五要點聖經依據 https://m.weiming.info/zhuti/TrustInJesus/681267/
加爾文主義的兩個主要觀點是神的絕對主權和人的全然敗壞,因此,上帝是決定誰得救、誰不得救的主宰。亞米念主義的觀點則側重於人的自由意志對於救恩的回應,一個人是否得救,關鍵取決於他是否願意接受永生的禮物。這兩個神學思想的共同點,在於他們都相信救恩是出於神的恩典,人無法靠自己的能力行善,若沒有上帝的恩典,人是無法自救的。
對於這兩個救恩論,我個人的觀點比較偏向於加爾文主義的神學觀點。理由是:世人既因罪的緣故,在靈裡與神的靈隔離, 無一倖免。而人的得救,若沒有聖靈的感動,人如何有能力憑著一己的自由意志去接受福音呢? 人無法做到,憑著神的主權才有可能達到,我想這也是人難以理解的奧秘吧! 從人的角度看,覺得上帝很霸道、很絕對, 在對神有限的認知當中, 這是我目前比較能認同的觀點。
至於 “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”的觀點, 我則是站在神人互動的看法。箴言4:23說, “你要保守你心,勝過保守一切,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。” 走在成聖之路的過程,在這彎曲悖逆, 異端學說橫行的世代,信徒若不與基督的身體(教會)相連結,在基要真理扎根,一旦離了羊圈,十分容易會偏行己路。撒但如同吼叫的獅子,遍地尋找可吞吃之人。主耶穌說,總要儆醒禱告,免得入了迷惑。因此,我的觀點是, 一個人在跟隨主的道路上,若不持之以恆的與主同行,而去隨從世界,可能當面對主審判的時候,主會說,我不認識你。
感謝神!透過這次門訓,對於救恩論的不同觀點有了更多的學習,也產生自己的一些神學觀點。一如牧師所教導的,面對加爾文主義和亞米念主義的神學觀點,他們所說的都是相對的,而非絕對,是可以被評說或推翻的。除了聖經,不存在任何思想與聖經等量齊觀。我們當持謙卑學習的態度,尊重不同的論點,而不對任何的神學思想持著拜偶像的心態。當我們讀前人的神學觀點時,也當啟動自己的大腦思i考,而非照單全收,死記下來。感謝神!這一次我對於救恩有了更多的思考,面對神所賜的救恩,我要對主說:主, 我相信祢,祢是我的救贖主,我願為祢的福音使命而活。除祢以外,別無拯救。唯獨聖經,唯獨基督,唯獨恩典! 我不知道誰會得救,誰不會得救,但我願意按祢的意思,無論得時不得時,總要救些人。願一切的頌讚榮耀歸於祢! 阿們!
One thought on “门训作业:比較亞米念主義和加尔文主義(高方中)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