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已经讲了三堂课关于不惹儿女的气。第一种方式是父母使用内疚感,使儿女产生罪恶感,在儿女的心中埋下苦毒的根源;第二种方式是人为的律法。父母制定一些未必符合神心意的规矩,想方设法让儿女遵守。这其实是父母的迷失,即我定的规矩你必须遵守,否则我就惩罚你。大家都认为对的,但是不全对。因为,上帝颁布律法的目的,不是让我们遵行,是要我们知道我们没有能力遵行。这个道理有很多人听不懂。如果律法不是让人遵行,为何上帝还要制定律法呢?显然不合理。如此就使我们心里产生抗拒,我们的生命与神的关系便产生了距离感。
听懂这个道理是不容易的,盼望大家能够听懂。这个学习是困难的,也是长时间牢笼和捆绑着我们的心思意念。如果我们能够从这里得到自由和释放,是一件美事。如果还是在律法之下成长的话,那是一辈子得不到自由的,也很难活出恩典。父母给孩子一个命令或律法,如果你不做完功课就不给吃饭,还要挨打。最后孩子完成了功课,但是在律法之下的“严刑拷打”,孩子没有机会经历恩典,这是最大的损失。所以,人为的律法实在是惹动了儿女的怒气,怒气会产生一生的苦毒埋藏在生命里面。
回想父母自己也有做儿女的时候,我们的父母把苦毒的根源浇灌在我们的心田里,以至于我们所结的也不是美善的果子,更加不是圣灵的果子,充其量是一个道德的制高点。这一点对于我们的亲子关系尤为重要。没错,的确我们可以靠着颁布律法、制定家规,让儿女听也得听,不听也得听。为什么呢?因为儿女没有钱,没有生活资料,必须在父母的淫威之下,不得不听话。表面上父母很威风很成功,但是夺走了儿女活在恩典之下的宝贵资源。遵行了律法而丢了恩典,是得不偿失的。如此这般教导之下的儿女,苦毒会带进他们一生,然后再去苦毒他们的下一代。
今天讲第三点,发怒。父母用怒气牢笼捆绑孩子,对孩子大声吼叫,感觉很行得通,其实苦毒已经种下了。一报还一报,当孩子长大以后,大概率的也会对自己的父母吼叫。假如父母能够不用怒气对待孩子,乃是做父母的本分。假如父母发现自己要对孩子大喊大叫、羞辱及冰冷的眼神、嘲讽挖苦,等等,鼓励你先离开一会儿,到空旷的地方向去神祷告,也可以在那里发泄情绪。但是不要把情绪带回家,带给孩子。如果孩子不听话,比如,不吃饭、不做功课、不练习拉小提琴,等等;家长就离开一会儿,出门透透气,走一走,再回家,看看神是否给你新方法。
父母向儿女发怒气,可能是对待孩子最糟糕的方法。我也曾经发过怒气,向孩子大声吼叫。我对着楼上叫孩子们下来吃饭,孩子好像听不见,我就大声地吼叫,他们就下来了,感觉很有效,以后就吼他们。我儿子说他很不高兴我对他大声吼,然后我就有反省。当父母已经惹了儿女的气,该怎么办呢?父母要认错。这是父母本分的品格,千万不要好面子。父母在儿女面前死要面子活受罪,是最低级的父母,无能的父母,悲哀的父母。一个会向儿女道歉的父母,至少是一个走进智慧开端的父母,开始依靠神。能够当即就道歉的父母,是在灵商、情商、智商上极高的人,才有可能做得到。这需要训练,需要配偶和儿女的陪练。
如果父母能够做到向儿女道歉,那是好得无比的事情。罗马书12章18节【若是能行,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。】在家里尽量不要有隔夜仇,最好在当天处理好。如果当天有情绪不能处理,那么最好不要超过一个礼拜。否则,就种下苦毒之根不容易拔了。我小时候,我父亲打我以后,从来不懂哄一哄我;他骂我以后,也不懂要跟我再谈一谈。他没有跟我重新恢复关系的概念。父亲用他军人的威风来管教儿女,他觉得他都是对的,父母是不可能有错的。“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”是他根深蒂固的观念。
父母一旦认为自己是真理的代表者,父母什么都对的时候,那么儿女就遭殃了。我对父亲不是说不喜欢,乃是到了仇恨的地步。直到我当兵打仗以后,我的生命才有了极其深刻的醒悟,我才跟父亲道歉,我惹了父亲的气。上帝对我们家的恩典,不是父亲跟我道歉,乃是我跟父亲道歉。经历战争以后,我开始懂得了珍惜与父母的关系。这是一个特例。坦率讲,家人之间的矛盾一般是终身的,一辈子的,无解的。与外人,可能有表面上的和好。血缘关系,从表面上看好像是一个支持体系,其实是很脆弱的,有时分文不值。除非有神介入。
所以,当父母与儿女发生矛盾的时候,动了怒气,发了脾气,要怎么办?请尽你所能,尽可能快地与儿女恢复关系。而恢复关系的第一要务就是向儿女道歉。“对不起,我发脾气不对”;“对不起,我刚才跟你大声讲话不对”;“对不起,我动手打你,我不对”;“我愿意改,请为我祷告”;这些是我跟孩子们之间的对话,向孩子们认错。特别是我儿子在他十一年级的时候(16-17岁),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,他自己去献血了。因为美国法律规定,16-18岁的孩子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,自由选择是否献血,而不需要得到父母的允许。当时我并不知道有这样的法律规定,我认为在他18岁之前,都必须经过我的同意。
我认为正常的范围应该是二百CC,最多四百CC。儿子居然献血一千CC,我就很生气。当然我生气是因为爱他。爱,可以是一个理由,也可以是一个手段,表达我怒气的强有力的理由。我不理他,我们一个礼拜不说话,他也不理我。但是没办法,我不能继续生他的气,因为我礼拜天还要讲道,我不能怀着怒气和怨气去服侍神。所以我放下身段找儿子谈话,我首先为我的发脾气向他道歉,请儿子原谅。坦率讲,是蛮不容易的,我面子上挂不住。感谢主,因为过了好几天,儿子的也消气了。他也向我道歉,他忽略了父母的感受。然后我们就抱一抱,拍一拍肩膀。经过五天的时间,我们解决了矛盾。这是我们父子之间发生过矛盾最大的一次,我至今记忆犹新,我发怒了,发脾气了,然后我向儿子道歉,事情就解决了。我感谢主的恩典和怜悯。
KEYI:我安顿好女儿把她放在床上,但是我一放手她就哭,我就很不耐烦地说了她,“你老是这样折磨妈妈”。后来我心平气和下来,发现自己这样对孩子说话很不负责任。因为女儿还那么小,还什么都不知道,所以我就跟她道歉了。如果发怒了,就快快地悔改,然后向孩子道歉。
牧师:KEYI越来越像慈母了,不像以前那么凶巴巴了。你现在为什么脾气好了一些呢?
KEYI:好像是被女儿磨练的。当她哭的时候,如果我对她特别有耐心,带着她祷告,她就慢慢地平静了。即使面对什么都听不懂的小孩,你有耐心,有爱心,把她带到神的恩典当中,她也会慢慢地平静的。
牧师:你所说的正好是师母从一而终的见证,师母就是这样的。她是一直耐心地,慢慢地跟两个孩子说话,从来没有发过脾气。这是很不容易的。听KEYI这么讲,我很高兴,感觉你的生命开始转变了。请问,你是否会从你女儿的笑脸上得安慰?
KEYI:那真是太治愈了。她一笑,我什么烦恼都没有了,我所有的辛苦都特别值得。并且,我在路上看到别的小动物、小婴儿,也会感觉很开心。我以前从未发现自己有很敏感的感性。
牧师:你之前发脾气的时候,牧师跟你讲过。当你看见女儿的笑容,你的生命会改变的。不过那时候你没有听进去。现在听你这么讲,神真的是恩待你。哪一个父母不是这么过来的。哪一个父母不辛苦;哪一个父母不熬夜;凭什么化解这份辛劳和怨气呢?奥秘就是儿女甜美的笑容,把所有的辛劳都带走了。你是否有再生一个的想法呢?
KEYI:我一直有这样的想法。其实我丈夫很辛苦,是他一直熬夜带孩子。我还跟他发脾气了。我们找了这边教会的牧师聊了一下,他建议我学习圣经的真理,怎么控制脾气,怎么做好妻子。等我可以控制住怒气了,再谈下一个孩子,不然的话,孩子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。
牧师:
你丈夫是比较辛苦一点,但是我相信他的生命会承载这份担子。你有这样的丈夫要多感恩,他是不容易的,你对丈夫说话的时候要思考。刀会刺伤人的皮肤,而你所说的话会伤到他的心里,并且会留下一辈子的记忆。如果没有神的怜悯,谁不记仇呢?所以,人要安静忍耐,也是对我们的保护,千万不要轻易发怒、发脾气。否则,你会掏空他对你爱的资源,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会渐渐地消失。
不要以为你信主了,就在基督里了。如果你的生命主权不交给神,你怎么可能活在基督里。所以KEYI,不要以为你已经结婚了,你有教会生活了,而且教会资源很丰富,你就一定会活在基督里,这不是必然的。除非你内心深处做决定,求神帮助你改变老我,否则没有人可以帮到你。你要跟丈夫好好谈一谈,请他为你祷告。
HUAN:
上堂课讲到,父母要给孩子立规矩,但孩子是不会遵行的。我的问题是,其实家长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。比如,孩子不做作业,不练习拉琴。当孩子不愿意遵行的时候,我总不能说,“你不教作业,就不交作业吧;你不愿练习拉琴就不练吧。妈妈还是爱你。”反正孩子要自己面对学校的老师,反正不是我的事情。特别是对于很小的孩子来说,其实老师不是在对孩子说话,而是对家长说的。美国的法律规定,如果孩子有十次以上上学迟到,学校是可以给家长发法庭传票,家长和孩子必须要到法庭上去接受仲裁。
家长作为执行者,很难说,“反正你执行不了,就算了吧。”如果家里不执行,那就学校去执行;如果学校不执行,那就社会去执行。家长如何在跟孩子立规矩的时候,让孩子严格执行规则,同时又像牧师所说的,孩子遵行不了,而父母要有爱的教育?这里的界线应该怎么分?比如,孩子早上不愿起床上课迟到;孩子不愿练习拉琴,等等。
牧师:要用脑子思考,还要用心领受。你提的问题,是每个做父母的必定会面对的问题。
HUAN:牧师讲的形而上的内容我是听懂了,但是在如何应用方面,就是如何用心去领受,我确实还没办法领受。我感觉蛮难的。父母不可能是执行者的同时,又是审判者。
牧师:你应该最熟悉牧师家庭的,你也了解我们是如何教导孩子的。你亲眼观摩,亲身体会,你跟我的孩子们也非常熟悉。所以在实际应用上,你不是茫然无知的。
HUAN:我最后的总结就是神的恩典。哪怕听不懂,我们还有圣灵。作为家长,牧师的执行力比其他任何家长都要强,是很讲原则的。而我的父亲是感性的,比较没有原则的,他会说“那算了,算了。”当孩子越来越大,我很难给他定规矩,特别是在青春期的时候,我的孩子是很执拗的。
牧师:
你仍然比较多的停留在人本主义的范围里去理解,所以这么多年来,我一直跟你讲的,你不容易学到,不容易进入。你仍然是两级分化。在认识事物的时候动脑子,在需要心里领受的时候用情绪,所以两样你都容易失落。
从形而上来讲,当我们用纯律法、纯规矩去管教孩子的时候是可以成功的;可以让儿女非常顺服,非常听话。正如你小时候就非常听话,学校的规矩,家里的规矩,你都遵行得很好。但是你会发现,你也不知不觉地成为了一个,在规矩和律法下的孩子,而没有成为在恩典下的孩子。最省事的父母就是颁布律法,儿女遵行,这样最容易最简单。父母用这种霸道的方式管理儿女是最有效的。同样,管理国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,秦始皇、斯大林、希特勒、毛泽东。在这种环境下所驯服出的国民,是无脑且不思考的,只会执行命令而没有恩典。恩典中包括自由、创意、尊严。
所以当父母明白其中的道理以后,心中要存有真理的标杆和尺度。当制定家规的时候,同时要晓得儿女是能力遵行的。若没有这样提前的认知,乃是我们作为父母的无知。父母以为儿女必须遵守律法,才是好孩子;只要儿女遵守了,父母就没事了,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。父母对付儿女的目标不是遵行,乃是儿女生命的成长。儿女成为怎样的人,是在律法之下的孩子,还是在恩典之下的孩子?都在言谈话语之间,都在日常生活里面,都在处理与孩子的矛盾当中。
原则上,因为父母很清楚儿女遵守不了规矩,当孩子没能遵守的时候,父母就不会动气,不会动情绪,而是思考。思考如何帮助孩子,或者如何更好地帮助孩子。(没有最好,只有更好。)比如,面对孩子没有完成功课,应该讲什么话?“你怎么没有做完功课呢?”“你这么长时间,一直没有完成功课”;“你看,你就是这么没出息”,这是论断、拆毁、审判;刺伤孩子的心,是不会有果效的。或者管教的方法是:今晚不许吃饭;扣除明天的零用钱;可不可以呢?可以。可能因为这样的管教,孩子做到了,但是苦毒就留在孩子的心里。这是得不偿失的。
从另一方面讲,定好家规要不要执行?要的。比如,孩子大了可以开车了,一起商量家规;晚上十点钟一定要回到家,然后把车钥匙交给父母,或者放在家里某个固定的地方。如果过了时间怎么办?明天不许开车,或者下周不许开车。孩子知道错了,就应该主动执行家规,无需父母多言。否则,父母有强行执行家规的权柄。我从来没有讲过,儿女没有能力遵行律法,父母就不执行律法。这在逻辑上,极其容易滑入这样的区域,以为牧师讲不需要遵行律法。律法仍然还是要严格遵行。
HUAN:
当人被执行律法的时候是遭人恨的。你可以没有情绪,可是孩子的心里就会产生反感。比如,我迟到了就会被我的上司说,我就很讨厌他,我只是犯一点错,他为什么不给我恩典。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,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领受。好像牧师与您父亲的关系,是等到牧师长大成人经历很多以后,才明白您父亲以前所讲的。当孩子的心里不明白的时候,他就有恨,恨慢慢地积累起来。家长逼迫孩子去遵守律法的时候,他就有抵触情绪,就不愿意去做。
牧师:
先把界线分开。在家里教导儿女,与公司的执行规定是两个概念。关系不一样,目标不一样,标的物不一样,人际关系的后果不一样。不可混淆。我们集中在亲子关系里进行探讨。儿女为什么会心生恨意呢?因为定规矩的时候儿女没有参与,是父母所规定的。假如将家庭气氛进行一些调整,比如,开家庭会议大家一起商量,如果孩子提出一个家规,聪明的父母就应该同意和支持,然后记录下来。以后,无论谁违反了家规,请问应该怎么办呢?比如,一个礼拜不许开车。这是第一。
第二,定家规的时候要一视同仁,要从一而终,不要偏颇。所以定家规的时候,不要有针对性,乃是普遍的范围。在普遍的范围里去处理特殊的场景。尽可能地不要由家长定规矩,乃是全家一起商量和决定。假如儿女不参与进来,父母要提醒他们,“假如没有完成功课该怎么办呢?请问大家有什么想法?”如果孩子不说话,不要急于定规矩,先祷告,下次再谈。一个礼拜以后继续询问孩子的想法,大家一起求问神。父母的态度是开放的,不是暴君式的,是协调式的;是可以彼此商量的,是一堵可穿透空气的墙。定界线不要定成一堵墙,而是一个篱笆,是可以穿透的,是可以对话的。假如家规对于执行者和被执行者,是一视同仁地对待,会减少很多的怒气。这是从纯律法的角度来讲。
第三,定家规的时候,执行者要以身作则。如果执行者违反了家规,就转换角色成为被执行者。请儿女成为自己的监督者、管教者、执行者。让儿女也有机会站在管教者的位置,对待父母。当年牧师就是这么做的,HUAN你也是知道的。我的执行力是很强,但是我的被执行力也很强。家规的本质是处理家人之间的关系。比如,我请孩子们监督我,因为我是一个大罪人;我需要孩子们的代祷和提醒,也需要他们的帮助。这点非常、非常重要。
当父母放下身段的时候,其奥秘在于,孩子甘心领受父母的管教,孩子心里的情绪被轻轻地移走了。而前提是,父母要放下骄傲、贪婪、自己的身段。这是效法耶稣基督的谦卑柔和。否则,如果只讲家规和律法,就会碰得头破血流。执行家规的奥秘是在关系中,在爱中,在谦卑柔和之中,在放下身段之中。这些不起眼的地方,往往是教养儿女的关键点。当孩子自我防卫的情绪放下以后,他才有可能成为主动接受管教,主动接受后果,接受家规的纪律。定家规不是不执行,是要严格地执行。但是要甘心乐意地主动承担,去执行。这是不一样的,是不容易的,是不简单的;也谈不上执行或不执行,也谈不上执行度或执行力。
接下来,引入恩典的观念。律法的执行必须以在恩典之下为前提的时候才可能做到。做到守律法不难,但是要让人甘心乐意地执行律法,主动遵行律法是很难的,需要恩典。这样的恩典,需要在我们的心思意念当中,无微不至、无所不在地活出来。有时候甚至不容易用抽象的概念、语言和形而上的逻辑限定去表达。也可以用形而下的例子来说明。比如,在我们这里的学校,大概六个礼拜就有一次给家长的书面汇报。包括孩子各科的学习成绩,孩子每次写的作业,每次测验的分数。孩子带回来给家长看,有些好,有些不好,是很正常的。
遇到学习成绩好的时候,家长很高兴夸孩子聪明。比较多的是,家长会在情绪当中,在老我当中,在期望当中,在骄傲当中,在贪婪当中,反应父母给儿女的回馈。比较少的是,家长在恩典中回应,在关系中回应,在盼望中回应。比如,我是如何面对这样的问题。当孩子拿回成绩单,有好,有不好。我对孩子们讲,因为他们主动把成绩单给父母看,我们就深得安慰,而不是因为看到成绩的好坏。说明孩子有信心,内心坦然,有安全感,孩子信得过父母。我就和孩子们抱一抱。请留意,不是因为他们的成绩,乃是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。我不是不在乎孩子的学习成绩,而是,学习成绩不是我优先次序。我的优先次序是孩子内在生命的本质;是孩子与我彼此信任的关系,是相爱的,是有信心的。
如果父母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,只看重考试分数,说明父母与孩子的关系,是互相利用的关系。甚至有些父母对孩子说,“成绩考得好,我们就爱你;给你好吃的,好玩的;还有零花钱。”;“考得不好,还想吃好的?”所以,不知不觉传递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,是精致的利己主义,把孩子带偏了。这样的孩子,没有恩典,没有怜悯。父母如此残忍地对待孩子,孩子也会如此残忍地对待父母,因为孩子没有别的选项。孩子的选项就是父母的榜样,就是父母口中的话语,就是父母的论断和批评。因为父母在看孩子成绩以先,没有欣赏孩子的信心,没有鼓励孩子的勇气,也不在乎你们之间的关系。孩子不是活在恩典之中,而是活在律法之中。这是第一点。
第二,如何看待成绩。对于考取好成绩的科目,父母和孩子一起献上祷告感谢神的恩典。告诉孩子,考取好成绩是神的恩典,你的聪明也是神给的。我们全家一起把荣耀颂赞归给神。对于没有考好的科目,对孩子说,“没关系,爸爸抱抱你。今后你走向人生,去到任何地方,一定会得到来自老板、同事、朋友等,他们给你不同的评分、论断、审判。但是,你只要告诉我,你尽力了,爸爸就给你一百分。”因为上帝不看我们的得失,而是看我们是否尽忠心。只要孩子跟父母讲实话,不撒谎,就是好孩子。我们的价值观不在于成绩,乃是面对成绩的态度与努力。我所看重的是,孩子面对成绩的态度,以及日后孩子面对未来的勇气和信心。核心价值观就是神的恩典。
当孩子没有尽心尽力的时候,他也愿意说实话,请父母和他一起祷告,孩子愿意悔改。仍然在恩典中。我也责备他,并且取消曾经答应他的好处。比如,原来要去麦当劳的,这次取消,下次再去。不是作为一种处罚,而是劝勉和警醒,“下次做得更好,可以吗?”管教时带着爱,不要让孩子感到绝望。家规是父母和孩子们一起制定的,现在孩子愿意主动遵守家规,有勇气靠主,今后会做得更好。
当我的孩子十八岁以后,我不再主动教导他们要做什么,不要做什么,除非孩子主动问我。女儿上大学的时候,不知道怎样处理人际关系,她从小到大没有得罪过人。我告诉女儿,人的一生难免被人污蔑,被人误会,被人诋毁。如果没有人问你,你就不用解释,因为主耶稣不解释。将心里的担子交给主,珍惜那些安慰你理解你的朋友,为那些诋毁你的人祷告。我的建议对女儿的大学四年是极大的帮助。
总结:
律法当然要执行。但是,如何制定律法,如何执行律法,如何完成律法,是在恩典的根基之下。如果没有恩典,律法只会成为仇恨、怨恨和苦毒。最终是破坏关系。不会建立父母与儿女之间的生命关系,相反,成为彼此的咒诅。我重申一下,我从来没有说过,人可以不执行律法。耶稣说,律法的一点一画都不可废去。因为律法是神所定的。但是,律法不会使我们得救,律法不会使人彼此相爱,律法不会让我们带着信心有盼望往前走。律法的功用就是指出我们是罪人,告诉我们完成不了律法,指出我们的无能。
当然,人不能定自己的律法,要按照神的心意制定律法。假如,我们所定的律法是合乎神心意的,仍然要在恩典的前提下去执行律法;在关系的基础上去执行律法;在信心的盼望中去执行律法。这样就成全了律法,而不是拆毁了律法。当在没有恩典的前提去完成律法的时候,结局就是以色列人。当耶稣来到以色列人面前的时候,他们不认识。因为以色列人在执行律法,面对律法,夸耀律法的时候,他们没有上帝的恩典。以至于恩典的主来到面前的时候,他们不认识。
我们也是一样的。上帝把儿女这个产业赐给父母,父母该怎么办?父母的态度是什么?是利用儿女完成自己期望的工具吗?很遗憾,我们大多数人是这样的。极少有父母把儿女当作是耶和华的产业,去敬畏神。当儿女来到我们身边的时候,父母当存敬畏之心。管教不是用血气,执行律法不是完成父母的心愿,而是完成主的心意。否则,儿女就成为了父母利用的工具。儿女的到来,父母要当作可敬畏的生命活祭,活出这份关系。人一生的果效由心发出,不是只在脑子里领受就够了。
所以当儿女到来的时候,父母其实应当战战兢兢,不是敬畏儿女,而是敬畏差派儿女的主。因为这是一个恩典啊,儿女是耶和华赐给父母的产业啊!我一直深感我不配有这么好的儿子和女儿,我战战兢兢不知如何教养他们。因为我满身戾气,很多的情绪和苦毒,我恐怕伤害了孩子们,我请求孩子们藉着圣经来管教我,使我能够与圣灵同工,完成对孩子们十八年的养育。并且把孩子们带到神的面前,“主啊,我尽忠心了”。因为儿女不属于父母。
然而,当父母把儿女当作是属于我的存在的时候,我们会产生对神不敬畏的罪,对儿女任意地发脾气,随随便便地表达父母的怨气和苦毒,其本质上是表达了父母的心中没有神。要管教好儿女,既不靠执行力,也不靠意志力,乃是靠对上帝敬畏力。父母要在乎与儿女之间爱的关系,如果关系破裂了,今后就没有机会了。父母不要说绝情的话,尽量用商量的语气说,“好不好?”;“试一试这个方法,可以吗?”如果养成这样说话的习惯,就不需要大喊大叫。否则,父母就是无力、无能、无知、无奈,父母应该调整自己。
HUAN:
我今天听懂了,养育孩子要有敬畏的心。牧师家比较特别,您生孩子的时候已经是传道人了,对于我们很多人,是在孩子很大的时候才信主的,儿女在小时候没有打下基础。所以无法像牧师那样以完美的方法去做,孩子根本不听,我只有忍耐、祷告、交给上帝。对待已经超过十八岁的孩子,就好像对待未信主的家人,为他们持续祷告,盼望他们有一天可以信主。我虽然脑袋里知道,却感到无力。
牧师:
我1990年7月29日决志信主,女儿是1991年4月8日出生。那时候我还不是传道人。当然,孩子越小的时候,生在信主的家庭里是越好的。但是,也有好几代都是基督徒的家庭,孩子也不必然结出圣灵的果子,所以不在于环境和人的期望中,乃是在耶稣基督里。所谓亡羊补牢,未为迟也。在任何时候,如果生命觉醒、觉悟、觉知,在此期间父母调整与儿女的关系,仍然有可能把祝福、恩典、盼望带进关系中,无论得到多少,主权在神。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,但是真理是一样的,神人关系是一样的。
HUAN:牧师的孩子没有所谓青春期的叛逆,从小到大基本没有犯过错。而我的孩子每天都出状况,现在孩子不想去上学也是普遍现象。牧师的孩子根本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。
牧师:我要强调的是,都是神的恩典,也有脉络可循。盼望我的一些经验和体会能够给你带来祝福,带来帮助。
HUAN:
我的意思是,这是从种子开始做的一件事情,而不是从一颗嫁接苗开始做的事情。而大多数父母的心态是,希望自己所生的鸡蛋变成凤凰。父母在生孩子之前,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生孩子的时候,就有孩子了,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并没有对神的敬畏之心。现在孩子已经成人了,有自己的处事方式,无法让他听从家规。所以不是教养的问题,而是相处的问题。
若要改变孩子多年养成的根基,他是不会听的,也不可能定什么家规。然后,孩子自己经济独立,有自己的工作,有自己的家庭,父母只能靠祷告了。
牧师:
的确。孩子十八岁以后,父母就失去了对儿女的主动吩咐、下命令、定规矩的关系。如果孩子住在家里啃老,就得听从父母的管教。如此,仍然是从律法的角度理解彼此的关系。在教会里弟兄姐妹的关系中,也是靠神的恩典。虽然作为牧师,我有很多机会和权柄执行“管教”,但是我更多是以恩典对待弟兄姐妹的。我知道大家完成不了规矩或律法,一方面我要讲规矩,另一方面我要讲恩典。律法与恩典不是单单对儿女,在人际关系中也是一样的。
HUAN:在教会里可以讲爱,而在社会上是没有爱的,就是按规矩办事。就是律法,自己承担责任,没有恩典可讲。
牧师:
假如一个基督徒做经理,他要执行律法,他也有可能把上帝的恩典带进律法的环境中。比如,有人迟到了,他不是单单扣工资,把人开除,乃是多一句关心的话,“你家里有什么重担,我可以知道吗?我可以为你祷告吗?盼望上帝帮助你。”作为基督徒的管理者,除了在公司执行律法,也可以为主作见证。
HUAN:
对于我女儿,我曾经用了这种方式。“对不起,虽然你找不到,但是我会为你祷告。”她给我一个无奈的表情。人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实际的,把爱和律法完全相隔开,她认为,“你在处罚我,却还告诉我,你爱我。你还是不用谈了吧。”我听得懂牧师所讲的,但是,在现实生活中,律法和爱仍然无法相融。
牧师:
我能够理解。我只能做自己,继续为女儿祷告。我们无法控制孩子,也无需因为女儿的态度感到灰心;不要用别人对待你的方法对待他人,而是恩待他人。若是有一天,她的生命有什么改变,也跟你没有关系,可能是主的关系,荣耀归给神。
HUAN:
在公司里只能执行律法,不可能违背律法而不去执行。站在被执行者的角度,我可以理解领导必须这么做。那么,其中有爱吗?我感觉不到里面有爱。哪怕不谈爱,有支持吗?也没有支持。但是作为妈妈,我可以给女儿一个恩典,却成为了一个不守规矩的人。
牧师:从你跟经理的关系这样的角度来讲,他没有不执行律法的理由,以及所谓的恩典。
HUAN:我理解牧师讲的。我不理解的是,怎么能够在执行律法的同时谈爱。你可以在教会里谈,在基督里谈,可是到现实生活中,在执行律法的时候谈爱是很难的。
牧师:你有些在界线上的混淆,我们下次再谈,律法与恩典的延申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