照律法審判
羅2:12-15; 10/27/2024; BCBC/IOUC; Rev. Paul Wang
引言
前面講了照真理、公義審判, 為什麼今天要講照律法審判呢?無論從律法的確立、律法的歷史、及歷史的功用,都有很多話題可以展開。但是,最核心的意義是因為律法的目標就是基督。我們來看第一點:
以律法為準繩
保羅在這裡是以律法與我們的切實關係為起始點的,就是說律法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、以致成為我們生命的準繩。首先,按律法受審判。律法就是規矩,定了就要遵守,否則就會影響公義的確立、及真理的運行。在伊甸園裡,神說了,那樹上的果子不可喫!這就是規矩、就是律法!亞當遵行,就相安無事。夏娃吃了,也給亞當喫,亞當也喫了,死亡的後果就臨到世界。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沒有遵從上主的吩咐,擅自獻上凡火,被神的火吞滅。以利的兩個兒子也同樣,以為神是可以輕慢的,就隨意取去獻祭者的祭肉、搶奪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火祭的脂油,以致同日而死。
其次,無律法不受審。人心比萬物都詭詐,誰能識透呢?彷彿外邦人可以因為沒有摩西律法,可以不必接受神的審判。這是因爲我們對神的審判認識不清楚,以為神的審判是壞事。殊不知審判是照著真理、公義、及律法,難道有什麼不放心的嗎?大衛犯了罪之後就說,我寧可落在神的手裡,也不願落在非利士人的手上。為什麼?不就是因為耶和華有憐憫嗎?再試想一下,若是沒有神的管教或審判,那不就是神的任憑了嗎?一個既無律法、又無審判的人,最終就成了神國度的棄子。
最後,有律法定生死。律法分為顯性與隱性的、可見的與不可見的。聖經說:“ 自從造天地以來、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、雖是眼不能見、但藉著所造之物、就可以曉得、叫人無可推諉。” 神的律法就在神的創造之中,誰又能否定呢?神每天的創造,都說有晚上、有早上。時空的次序本身,就是律法的表達方式之一。人雖然看不見基督,但是,萬物所造的目的,都是為了彰顯基督的榮耀。福音帶給我們的信息:“信耶穌、得永生、不信耶穌得永死!”說的就是以律法為準繩的福音審判。我們看第二點:
行律法的稱義
因信稱義是我們信仰的核心,但沒有人可以否定因信心而生出來的行為,是信心一體兩面的印證。首先,聽律法的初始。為了讓神的子民聽見律法,神從亞伯拉罕就開始預備了。經過了以撒及對雅各共三代人的揀選,進入埃及的四百三十年苦難的等候。神為了預備摩西,用了八十年來磨練他的性情。當時候滿足了的時候,從進入埃及時的七十人,到出埃及時的約二百多萬人,浩浩蕩蕩來到西乃山,要聽神的律法、就是十誡、律法的總綱。只是那時神的選民仍處於初生懞懂的階段,摩西在山上求石板,他們卻在山下鑄金牛犢。神忍耐、也管教、當然也是審判。摩西摔碎了石板、神一次殺了三千人。
其次,知律法的漸進。出埃及滿了三個月,神就在西乃山要與以色列人立約。為什麼?因為神的子民聽見律法、知道律法的本質就是與神立約。同時,這也是一份邀請。神邀請我們聽從祂的話語、遵守祂的約、做屬神的子民。這個過程就是一個漸進啟示,讓屬神的人從不知到略知、以至於多而又多地認識神。神讓摩西告訴以色列人:“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、為聖潔的國民(出19:6)。”也如同我們今天雖然信了耶穌基督,對為什麼要凡事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、祈求和感謝,也是漸漸認知的,對嗎?
最後,行律法的稱義。對於我們這些已因信稱義的人來說,一聽到哪怕是聖經說:“乃是行律法的稱義”,就會有條件反射,便會問到:不是說因信稱義嗎?其實,聖經既有說因信稱義,也有經文提到行律法稱義。其實,兩者並沒有矛盾,只是認知角度而已。人非有信,不能得神的喜悅。我們得救是本乎恩、也因著信。不是出於行為、免得有人自誇。但是,雅各說:“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(雅2:17)。”所以,單單聽見福音、知道福音,並不能稱義。唯有將所信的福音、按著律法行出來,才能稱義。我們看第三點:
顯出律法功用
顯出律法功用的本質,就是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,我們是屬神的兒女。首先,律法刻在心裡。刻在心裡,就是成為生命的一個不可分割的部分。律法的功用,原文中就是辨別善惡的本能。始祖亞當夏娃,在受造的初始階段,生命仍處於一種所謂“夢樣的無知”中。所以,詩人勸勉我們: “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、免得我得罪你(詩119:11)。” 摩西教導我們,要將神的話語:“繫在手上為記號、戴在額上為經文(申6:8)。” 甚至“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、無論你坐在家裡、行在路上、躺下、起來、都要談論(申6:7)。” 這也是教會鼓勵弟兄姊妹每天、每週靈修、禱告、讀經、背頌經文、唱詩讚美的原因所在。
其次,是非同做見證。人一出生來到世界,就有是非之心,就是我們的良心。每一個人,無論好人壞人、無論富貴貧窮,都與生俱來有良心。良心是神所賜、存在於我們生命之中、卻又獨立於我們判斷力以外的道德倫理、是非對錯、與神關係、及對神認知的程度。良心因罪的緣故,已經受到污染,難以作為判斷的標準,但是,律法卻仍是完美無缺的。耶穌也說,天地都要廢去,律法的一筆一劃都不能廢去。人若不得救,心裡就沒有聖靈。沒有聖靈,就不能認識律法的真義,也就缺乏了識別是非之心。
最後,思念互相較量。這裡的思念就是指理性,與人的本性、良心之同構成律法的功用。在聖靈的帶領與感動下,留下相互較量的痕跡。蒙神光照理性,產生合乎神心意的文明力、見證力,讓神得著祂當得的榮耀。敵基督、假基督、非基督的代表,在世上則留下紛爭、貪婪、戰爭、瘟疫、饑荒、詭詐、謊言、欺騙等。這時,律法就成了唯一的審判標準。
結語
感謝主!我要將祢的話藏在心裡、將祢的律法記在腦中,免得我得罪祢!求主幫助、求主賜福、求主加力,當祢審判的日子來到的時候,凡屬祢的人都要來,與祢一同審判這個世界。
我們一同禱告……
2: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、也必不按律法滅亡.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、也必按律法受審判、
2:13 (原來在 神面前、不是聽律法的為義、乃是行律法的稱義.
2: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、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、他們雖然沒有律法、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.
2: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、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、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、或以為是、或以為非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