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約拿書中的神蹟來看上帝對人的心意
約拿書給人的印象是:在大風浪的海中,神為約拿預備了一條大魚,免他葬身大海;神把約拿困於在魚腹中三日三夜,最後約拿向神作認罪悔改的禱告,獲神的拯救,最終逃離魚腹。兒童主日學也往往以此神蹟的內容作教材。其實如果深層去思考約拿書中的一些神蹟,發現這些神蹟的背後意義,是人的肉眼不一定能看見的,只有用「心眼」才能看到,從而明白神的心意,加強對神的認識和瞭解。
神是愛
羅馬書6:23: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,乃是永生。
約拿是舊約時代北國以色列的一個先知,那個年代違背耶和華律法的人,會被定下死罪。在舊約聖經不同書卷的記載,犯了罪的人,耶和華必使其滅亡。約拿身為神的僕人,耶和華所揀選的先知,他理應清楚知道違命耶和華會面對的後果,但他竟然選擇不聽命而逃避耶和華的差遣,他知道按照律法他必定會面對死亡,所以叫水手把他扔進大風浪的海裏。
常言道「欺山莫欺水」,人得以不被波濤洶湧的大海淹沒,是一個神蹟;約拿被困三日三夜後,因著大魚張開口而被吐出,得以生存,是一個神蹟。這個神蹟是約拿所經歷的,是可以被肉眼所見到的。
但神愛世人,這個「愛」可以甚至讓神把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滅亡。耶和華愛約拿,耶和華了解約拿,明白他的軟弱。因著神是愛,在約拿向耶和華認罪悔改後,約拿得以脫離罪的奴隸,被神所原諒、重新被神所接受,再次與耶和華聯合一起,蒙福再被神差遣。對約拿來說,得以脫離死亡,是一個神蹟,在這神蹟的背後,我們可以見到何謂「神是愛」,何謂「神的愛比天高、比海深」。
神的同在
拿1:12「他對他們說:『你們將我抬起來,拋在海中,海就平靜了;我知道你們遭這大風是因我的緣故。』」 拿知道耶和華有平靜風浪的大能,
拿1:13「然而那些人竭力盪槳,要把船攏岸,卻是不能,因為海浪越發向他們翻騰。」水手們卻努力地靠自己的能力,希望戰勝海浪,
拿1:15「他們遂將約拿抬起,拋在海中,海的狂浪就平息了。」當他們把約拿抬起拋在海中,神蹟發生了,狂浪平息了。
耶和華有行止風浪的神蹟大能,這是約拿知道的,是水手們親眼看到,親身經歷的。新約聖經馬可福音第四章,也記載了主耶穌基督斥責和止住風浪,衪那些當時在場的門徒,也是親身經歷和親眼看到這個肉眼所見的神蹟。耶和華、主耶穌基督施行止風浪的神蹟,除了要救他們脫離險惡,也說明「神」無時無刻與我們同在的心意。這告訴我們,無論人處於何種的險境,只要放下個人的驕傲,不靠自己的聰明和能力,全心把自己交托,向神呼求,神有行神蹟的大能,陪伴我們去越過險境。
神在掌管
約拿書第四章講述:耶和華神安排一棵蓖麻,使其發生高過約拿,影兒遮蓋他的頭,使約拿身體舒適、心情愉快。但次日黎明,神卻安排一條蟲子咬這蓖麻,以致枯槁。試想想,小小一條蟲,竟能使大到可以遮陰的蓖麻在頃刻之間枯死,這絕對是超大自然的現象,是一個肉眼可見的神蹟。
神蹟的背面,其實是神告訴約拿和我們, 祂是那擁有絕對主權的造物主,衪可以隨已意來調度萬事萬物,以祂自己的旨意來為衪效力。這說明神掌管萬事萬物,沒有神的允許,無論人擁有何等的智慧和財富,也是沒有能力去對抗神的主權,其實人只能默然不語地去接受,是絕對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。
禱告
感謝父神,藉著這個課題,讓我重溫:神是愛我的神,我只要順服、安靜的坐在神的腳前,無論我是落在何種的景況,神是那個永遠索著我雙手,領我走過那死蔭幽谷的神。在神的面前,我看似軟弱,沒有己見的人,但神是掌管的神、是賜福的神,是個只會把最好、最合適我的,賜予給我的神。
感謝神的愛、同伴和帶領。奉主名求。阿們!